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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三建三促”为乡村振兴贡献法院“治”慧
作者:黄海月   发布时间:2022-11-18 15:30:24


    2022年1月20日,在扶绥县渠黎镇汪庄村黄某家户外,一场巡回庭审正在进行,来自扶绥法院渠黎人民法庭的梁金玲法官,就地开庭并成功当庭调解。
“三月歌坡会”上,干警与群众合唱法治山歌。

  近年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按照“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无讼”村屯创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2021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带领调研组到崇左市调研,对扶绥法院渠黎法庭依托调解平台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创建“法官+网格员+特邀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线上+线下”促牢纠纷预防屏障

  扶绥法院在人民法庭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136个行政村(社区)挂牌法官联系点。员额法官定期到工作站、联系点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指导辖区“两委”、网格员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一村一法官”作用,推动各法庭、站点工作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线上+线下”“一站式”多元解纷,做到基层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指导督办全流程在线办理。

  2022年初,网格员通过法官工作站反映,辖区内村民邓某将土地转租给傅某种植茂谷柑果树,但傅某已拖欠租金近两年,要求收回该地块经营权。彼时正是果实采收季节,双方因租金、租期问题争执不下,经村委会、乡综治办、乡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能妥善解决。渠黎法庭获悉相关案情后,决定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都老”何叔,与岜盆乡司法所进行联合解纷。何叔充分发挥其十多年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从土地流转的利弊、流转价格差异、以往流转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说理,司法所从土地租赁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释明。在“都老”调解员和司法所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续租协议,并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近年来,扶绥法院注重聘请退休干部、教师、老支书、族老等威望高、知民情、解民意、熟悉村规、处事公道的“都老”作为乡村调解员,调解员调解成功案件可通过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案件即刻在线转立案,“分调裁审”一步到位,达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诉源治理效果。今年以来,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046件,通过调解平台化解纠纷2104件,调解成功1298件,调解成功率61.69%,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扶绥模式”成效明显。

  构建“人民法庭+”源头解纷机制,联动联调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扶绥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人事劳动、村委等部门构建“人民法庭+七站八所”、“人民法庭+村委、行业协会”等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2019 年“人民法庭+”联调模式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示范交流会上作推广介绍。

  扶绥县山圩镇某农资店经营买卖肥料、农药等业务,因多数农民购买农资长期赊账不还,使得该店资金压力过大难以维系,农资店老板找到山圩镇司法所希望能够进行调解。因涉及群众人数多,为提高调解效果,山圩镇司法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协助调解。当天,各方当事人到达山圩司法所调解室,由司法所郑所长主持调解,东门法庭苏法官通过调解平台视频在线方式开展调解指导。最终,经过苏法官与郑所长“线上+线下”联合调解,农资店与多位农户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通过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近年来,扶绥法院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人民法庭依托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进园区、进企业“五进”活动,联合各基层治理单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

  组建壮汉双语巡回法庭送法下乡,以案释法促推乡村治理“五治融合”

  扶绥法院践行“一个团队、一个国徽、一条横幅、一辆车、一张板凳”,通过“下村法律指导、下村送达、下村调解、下村开庭”以及“多上门、多走访、多调解、多普法”的“四下”“四多”司法服务,把赡养、邻里、侵权纠纷等乡村典型性纠纷案件庭审搬到村头巷尾、田间地头,变“坐堂审案”为一线调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9月,扶绥县人民法院壮汉双语巡回法庭深入渠旧镇驮迓村,以“零距离”方式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该案系因村民甘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引起的纠纷,考虑到甘某现独居在扶绥县渠旧镇的一个偏远村屯,今年已70岁,早年丧妻,两个女儿也外嫁多年,文化程度较低,只会讲壮语,经济较为困难,情绪起伏较大,对司法工作较为抵触,不愿到法庭调解的情况,巡回法庭深入被告所在村,以“零距离”方式审理该起案件。

  庭上,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释法说理,一开始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气氛紧张。法官使用“双语”切换进行释法说理,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缓和了庭审气氛,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通过建设特色法治教育基地、组建党员法治指导团队巡回法治宣讲、开展“三月三”歌坡送法、参演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等形式,下乡入村开展各类“送法”活动70余场次,树立各镇村(居)“两委”班子法治思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解纷能力,深入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助力社会和谐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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