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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司法救助融冰雪 严寒冬日暖人心
作者:蓝如帅 黄文睿   发布时间:2022-12-07 17:54:23


法官将司法救助金交到申请人手中。
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

  锦上添花易得,雪中送炭可贵。12月6日,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14件案件的44名申请执行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43876.05元,在寒冬时节为他们送上了一份司法温暖。

  发放仪式上,执行干警一一核对在场申请人的身份,积极为其办理领取司法救助金的相关手续。此次救助金发放对象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离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抚养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纠纷案件中的困难申请人,对其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施救”,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在案件执行中的效能。

  发放仪式结束后,大化法院执行局局长覃敏带领执行干警们马不停蹄前往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地区的申请人家中送上司法救助金。

  为困境家庭点燃希望之光。2021年3月,蒙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截瘫,被执行人蓝某因犯交通肇事罪目前尚处服刑期,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困难申请人蒙某生活无法自理,且需定期治疗,其家徒四壁,又需抚养三个学龄前儿童,家中依靠低保收入维持生活,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将案情上报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为蒙某争取得到司法救助金50000元。

  “非常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给我们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为我们家解决了燃眉之急,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引导我们积极地面对生活,让我们家燃起生活希望,谢谢!”申请人蒙某接过司法救助金,红着眼向执行干警们表示感谢。覃敏局长对申请人表达了亲切的关心和问候,并鼓励其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为丧子老人带来司法慰藉。2021年5月,法院判决韦某与谭某艳离婚,双方所生两子(长子小学、次子学龄前儿童)皆由韦某抚养,谭某艳应每月支付两子生活费直至两子18岁成年止。法院判决生效后,谭某艳至今未履行判决,且下落不明,后救助申请人韦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未能兑现,救助申请人韦某无固定收入来源,身患重病(目前已离世),两子现由申请人韦某父母抚养,两老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为其争取司法救助,经实地调查核实后,为申请人韦某一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1897.49万元。

  “感谢法院,感谢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在困难申请人韦某家中,年迈的老人颤颤巍巍接过执行干警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激动地说道。法官临走时,一再叮嘱老人家要注意身体,有困难就联系法官。

  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近年来,大化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此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大化法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今年上半年,大化法院已为离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劳务合同纠纷等9件案件的11名申请执行人或者其家属共发放司法救助80809.32元。

  大化法院执行局局长覃敏表示,司法救助不是执行措施的终点,法院会穷尽执行手段,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家要积极乐观面对生活,也希望受助对象能珍惜领取到的司法救助金,合理利用,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下一步,大化法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审判职——切实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大化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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