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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法院:新年开工“加速度” 调解工作“开门红”
作者:蒋建华   发布时间:2023-02-02 14:59:20


法院干警上门调解。
当事人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议。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近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沙坪人民法庭利用春节期间当事人尚未外出务工的时机,开展进村送达、调解工作,跑出新年开工“加速度” 实现调解工作“开门红”。

  周某和李某系亲戚朋友关系,李某因资金周转向周某借款22000元,借款期限到期后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还款,周某追讨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向被告李某送达应诉材料,然而应诉材料因无法送达被告李某而被退回。

  主办法官详细阅卷之后,认为案件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新春佳节是人员返乡的黄金时期,被告李某很有可能在家,要是能联系上被告李某,调解成功可能性极大。 

  1月29日下午,沙坪法庭干警便驱车前往沙坪镇古天村委寻找被告李某,正好遇到准备外出的李某。在法院干警的耐心劝说下,李某表示愿意积极筹钱还款。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李某同意与周某签订调解协议,并在签订调解协议的次日归还了部分款项。

  1月30日下午,沙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主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争议不大,在电话了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同意变更抚养权。法院干警便通知双方来到沙坪法庭,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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