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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法典守护好人民的幸福生活
作者:杨波 滕艳军 戴哲宇 叶珍珍 彭竞男   发布时间:2023-02-15 15:21:14


    2023年1月,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海口日月广场开展学好用好民法典宣传活动。李轩甫 王松林 摄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自觉担当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排头兵”和“主力军”,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不断激发民法典的生命力——

  2020年5月28日15时8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法典时代”到来。此后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关于民法典的话题从未缺席过。代表委员们既关心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关注怎样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精神及其各项规定。

  代表委员的关注点也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民事检察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两年多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围绕做强民事检察作出一系列部署。民事检察部门自觉担当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排头兵”和“主力军”,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不断激发民法典的生命力,用新时代的人民法典守护好人民的幸福生活。

  当好学深悟透民法典的“排头兵”

  民法典被誉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关系着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推动和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责无旁贷。而实现这一重要政治责任的前提,是学懂弄通民法典规定,领悟践行民法典精神。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后,检察机关立即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最高检带头吹响学习号角:同年6月1日至3日,连续三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6月11日,最高检检委会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与全国检察干警同堂学习民法典;16日,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进一步深入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化贯彻实施民法典举措。

  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的最高检第六检察厅首当其冲,带头学习、指导学习。在民法典颁布次日,厅长冯小光参加检察日报社主办的“民法典三人谈”直播节目,畅谈民法典编纂历程、创新特色与出台意义;第六检察厅组织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一书,从条文主旨到理解适用,穿插关联法条和相关案例,对民法典1260条法条作了精要解读,成为一线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重要参考书。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民事检察部门以此为契机,从深化学习培训和理论调研入手,更加深入领会民法典精神,积极主动应对新法实施。

  这年4月,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年会召开。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检第六检察厅面向全国开展“民法典与民事检察”主题征文活动,共收集论文500余篇,极大调动了全国民事检察人员的学习热情,有力加强了对民法典和民事检察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两个月后,来自全国的法学专家、知名律师、优秀检察官齐聚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围绕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授课。近一半的参训人员都来自薄弱基层院,每一堂课都很好地满足了办案人员的学习需求。

  “很解渴”“不过瘾”,这是参加完宁波培训后,许多民事检察人员的心声。为持续提升办案人员理解与适用民法典的能力,2021年以来,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多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以《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民间借贷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等为主题先后举办四期民事检察大讲堂,并围绕民法典与民事检察的关系、检察机关适用民法典的重点、难点问题、“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等开展研究,先后编写了《民法典简明读本》《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研究》《民法典与民事检察监督研究》《民事检察工作指导》等书籍。2022年,第六检察厅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赴河南、贵州、广东三省实地开展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专题调研,了解地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现状和困难,以便更好地开展对下指导,确保各地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民法典、开展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

  两年多来,各地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也纷纷把学好民法典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研讨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研究,确保对民法典的学习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让民法典走进百姓心里

  从民法典读本、普法漫画,到民法典主题公园、普法流动课堂;从法院适用民法典判决的各类“首例”案件进入公众视线,到“八五”普法规划将“突出宣传民法典”明确为普法重点内容……民法典颁布两年多来,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越来越深刻。

  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10万余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检带头加入宣传民法典的队伍,带领全国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宣讲民法典知识、传播民法典精神。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民法典热点问题,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与《检察日报》等媒体合作,推出“民法典与百姓生活”热词解读系列报道,由检察官助理对每一个热词进行解读,形式活泼、贴近生活,受到读者喜爱。自2020年8月28日起,最高检官方微信和微博连续发布100期“典”亮生活海报,直观展现民法典中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法条,吸引了大批网友关注。民法典实施后,第六检察厅组织各地民事检察部门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宣传手段;《检察日报·民生周刊》开设“案说民法典”专栏,强化以案释法,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等深植于群众内心。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普法宣传最广阔的阵地。民法典颁布以来,广大基层检察院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广场、进校园,在普法中加强释法答疑,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在浦口街道东郭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民法典知识及民事检察职能宣传时,针对与会村干部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当事人死亡后股金不知如何发放给继承人、相邻两户人家因大树遮挡采光频发冲突等问题,耐心答疑解惑,村干部点赞道:“你们这场民法典宣传活动真的是及时雨,解决了困扰我们村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领导牵头,走访黑龙江省九阳豆业有限公司、大庆圣泉绿色技术有限公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谷实牧业有限公司、大庆市牧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主动上门“问需、问急、问效”。通过介绍检察业务、以案释法等一系列方式进行民法典知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人员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实现了履职、普法双丰收。

  民法典正式实施这两年,也是新冠肺炎疫情起伏不定的两年。然而,肆虐的疫情并不能阻止广大检察人员宣传民法典的脚步。相反,大家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普法宣传的新方式,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需求。因疫情防控无法开展线下普法活动时,检察人员就把普法讲台搬到网上,开设“云”课堂、开发微动漫、拍摄短视频……一次次“接地气”的线上宣传活动,让民法典冲破了疫情阴霾,走进了千家万户,也让检察职能更加深入人心。

  不断激发民法典的生命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民法典与民事检察的关系最密切。2018年最高检新一届党组上任后,围绕做强民事检察,果断提出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2020年12月7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为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划重点。最高检党组在会上再次强调,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从检察职能视角来看,民事诉讼监督的体系化思维方式、法律适用的实体法依据、对民事检察权的规制等均受到民法典颁布实施的深刻影响。”冯小光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检察机关必须聚焦突出问题,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及时监督纠正与民法典精神和规定不相符的司法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在冯小光看来,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体系化、现代化、协调化使得民事检察工作得以更深入地切入类型化监督和研究,对新类型案件、同类型案件、重大争议案件的监督有了更明确、清晰的遵循,为民事检察工作的精准、深入开展提供了新契机。

  2021年8月1日,《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下称《监督规则》)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监督规则》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作出的“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弘扬民法典精神,适应新时代对民事检察监督的新要求,更好地保障和规范了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

  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是民事检察的基础性工作,集中体现检察机关对于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适用能力及引领价值。2022年7月,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检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主题发布了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对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问题给予回应,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促推民法典确认的各项权利保护落地落实。

  “此次发布的4件指导性案例聚焦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展现了‘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实践。”在该批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会上,冯小光总结道。

  各界普遍认为,民法典实施后,民事检察维护民法典正确实施的任务更重。这批指导性案例的办理经验,将对民法典时代民事检察实现精准监督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民事检察如何落实好这一要求?民法典给检察机关以启发——积极开展民事检察类案监督。

  为契合民法典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新的司法需求,2021年4月,最高检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类案监督机制。2021年8月,最高检发布《监督规则》,其中第117条明确了民事检察类案监督案件办理机制。同年11月,最高检印发4件民事检察类案监督典型案例,以办案促办案,发挥了类案监督对制度构建的创新、引领作用,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类案监督针对的问题源于个案,但并不是个案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简单集合,而是要善于运用系统方法从典型案例中剖析发现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冯小光指出,民法典的编纂体例为民事检察类案监督提供了重要指引。民事检察办案人员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树立以数字化为引领的类案监督理念,建立以类案类判为纽带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以类案监督点为核心的识别机制,构建分类分层的类案监督机制,同时,可以借助专家学者等“外脑”智力支持,运用专业领域的独有优势充分研判,为类案监督提供建设性意见参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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