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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记滕州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焦加庆
发布时间:2023-04-11 15:46:18


滕州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焦加庆。

  他,31年坚守一线,参与提押、值庭、保障执行工作,共计10000余件次,配合信访工作共计1800余件次,协助外地法院审判、执行500余件次,参与重大刑事案件审判庭审保障工作150余件次……他,就是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焦加庆。

  进入法院以来,焦加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状态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全市法院十佳干警”、滕州市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担任大队长以来,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卫法院安全10年零事故,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忠诚卫士。

  狠抓学习,苦练本领提内功

  一直以来,焦加庆始终谨记学习的重要性,在工作和业务训练之余,他主动克服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的情况,抓住一切机会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义的认识,积极学习贯彻中央重要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原文、读原著、听报告、写体会,不断校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

  作为法警大队的大队长,他深知,没有过硬的军事素质就无法带好队伍,因此,上任伊始他便苦练基本功,无论酷暑严寒,都有他苦练基本功的身影,从队列、擒敌拳、警棍盾牌操、警棍术等基本警务技能到值班、安检、值庭、看管、押解等日常工作,对每个警务训练动作,工作环节,严抓细扣,精益求精。随着肩上警衔的不断变化,他逐渐体会到肩负警衔的重量、头顶警徽的使命,工作之余,他搜集关于司法警察的书籍,一本本静心研读,一遍遍抄录整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水平,努力做一位业务精通、解放思想、紧跟时代的司法警察。

  统筹谋划,确保队伍高水平

  管理出效益,出战斗力。在全国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作为具体负责人的焦加庆,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和省高院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法警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研究制定了《司法警察管理细则》、《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调警用警制度》、《司法警察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大队长、副大队长、内勤、法警的职责,同时将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教育训练、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目标任务实行分解量化,以此作为考核评先树优的依据,提高了法警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法警工作管理走向了正规化。

  自建队以来,从刚组建时只有几名法警的法警大队到现在拥有14名在编法警,35名聘用制法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焦加庆见证了法警大队一步步成长的全过程,在他的带领下,滕州法院法警大队成为全国法院警队的一面旗帜,真正成为了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的铁军。

  忠于职守,勇做单位“顶梁柱”

  1992年,焦加庆从部队来到法院。

  在法院工作的30年间,焦加庆完成大大小小的庭审保障任务数不胜数,每一场庭审焦加庆都时刻绷着一根弦。

  法警身着庄严的警察制服,虽然看上去威风凛凛,但其实是个“苦差事”,法院机关的安全稳定,刑事保障的万无一失,民事纠纷的巧妙调处,紧急事件的妥善处理,强制执行的雷霆出击等等,每项工作都关系重大,不能出半点差错。焦加庆深知,做好法警工作的关键在于带好队伍。 “其身正,不令而行”。焦加庆作为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在执勤活动中身先士卒,身体力行,既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在勤务中坚持按照司法警察押解看管、执勤规则要求,狠抓勤务制度的落实。从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到疫情防控的“逆行者”,从服务群众的“调解员”到安全保卫的“守门员”,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他总是冲锋在前,挺在一线,队员们听到的却经常是“你是女同志,这次任务重,你别去了;家里孩子小,你先回去吧……”焦加庆以人格的力量凝聚人心,受到警员的拥护和支持。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使者,我们就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这是他的誓言,更是他的初心。那一声声清脆的警笛声,是他过去三十年最动听的声音,那一片片藏青蓝,是他见过最美的风景。三十年法院人生,或许没有手握法槌的荣光,没有尘埃落定的快意,但身披藏蓝,责任在心,使命在肩,每一次安全提押,每一天安全守护,每一场协助执行,都是属于他的“高光时刻”。未来,在这条充满正义的道路上,无论艰难险阻、路途坎坷,哪怕酷暑烈日、狂风暴雨,他将继续用铁骨守护正义,用忠诚守卫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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