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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法院:温情司法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陈颖诺   发布时间:2023-05-18 16:13:33


顺昌县法院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参观顺昌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展厅。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今年5月15日至21日是全国第二个“家庭教育宣传周”。连日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传播法治知识,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家庭树立家庭教育科学理念,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爱同行——模拟法庭

  5月16日,顺昌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金桥学校,到顺昌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并邀请20余位家长进行旁听。

  本次模拟法庭以一起未成年人抢劫罪的案例为蓝本,来自金桥中学的11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证人和法警等角色。

  开庭前,法院干警向同学们讲解角色扮演要点、庭审流程规范,并进行现场指导。

  随着法槌敲响,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参演学生情感饱满,热情洋溢,严格按照正规庭审流程,完整演绎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开宣判等庭审过程。

  模拟法庭结束后,各单位领导对学生的表现进行了点评。顺昌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琪辉普及了案件审理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用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案件,以案说法,探究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原因,引导家长们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给予孩子们足够的重视、关爱,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后,一行人参观了顺昌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展厅,学习法治文化,体验模拟穿衣,增加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未”爱发令——《家庭教育指导令》

  近日,顺昌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依法向被告人父母发出本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针对被告人父母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承办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被监护人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帮助被监护人改过自新,重回正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用正确的思想、方法教育孩子,陪伴孩子,帮助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康茁壮成长。

  “未”爱护航——家庭教育指导课

  5月17日,家庭教育指导师陈岚为10名未成年家长以及部分法检干警带来一场精彩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通过讲授知识、观看视频、发放问卷的方式,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合典型案例,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家长们展示青少年的常见问题及家长的职责,并分享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正确方式,得到一致好评。

  顺昌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干警认真倾听课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模式,从而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履行好家庭教育义务关乎孩子健康成长,亦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接下来,顺昌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发挥"百合花开"工作品牌效应,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见效,让责任和教育不缺位,让爱和希望同行,为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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