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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院:“6·5”环境普法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作者:吴家圣   发布时间:2023-06-07 16:06:18


发放法律宣传材料。
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6月5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在金凤广场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第52个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院干警通过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案例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细心讲解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破坏环境的法律后果,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次。

  2021年以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能动履职,共受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9件,通过研判制发检察建议15件,督促整治生态污染26处,清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173吨,生态修复8300余平方米,督促矿山企业缴纳生态修复费153.2万元,以检察之名,守公益之心、践保护之行,为推进天柱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及和美城乡美丽家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说法:公益诉讼,是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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