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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抗原试剂销售为饵实施诈骗,严惩!
作者:吴婷   发布时间:2023-09-12 14:15:41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核酸抗原试剂一度成了药店“顶流”,然而一些不法分子瞄准热点,在朋友圈谎称有大量抗原试剂现货销售从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江苏省徐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一起抗原试剂的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戚某诈骗受害人陶某、王某等六人130余万元,案发前,戚某家属主动退还受害人82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处戚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大量抗原现货,要的私我。”2022年底,22岁的戚某在打着“关系户”的旗号,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出售核酸抗原试剂的信息,并晒出其通过网络或者盗用其他人员的核酸抗原试剂照片,声称自己有“正规厂家渠道”,货源充足、价格实惠,承诺当天打款、次日发货。

  为使自己看起来更像“老板”,戚某专门租住在南京抗原试剂存放仓库附近的宾馆进行“现场办公”,不时在朋友圈发布手中有200万只抗原现货、某医药公司老总是自己父亲的谣言。陶某、王某经朋友介绍,和戚某微信聊天后,经过戚某拍摄的抗原仓库的视频,很快建立起信任,向戚某表达了购买意向。随后向戚某微信转账50万元、王某向戚某转账8万元作为购买抗原试剂的定金。

  交了定金,陶某就开始催货。戚某也为了能拖延时间继续编造谎言,明知自己没有抗原检测试剂,还将陶某约至徐州某医药公司办公地点接货,后又编造理由拒绝与提货人见面,称没有现货了,并找各种借口一再拖延退还定金。但是终究纸包不住火,多次催要抗原试剂未果的陶某也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报了警。

  根据调查,戚某将骗来的钱财用于购买手机、租车、讨好女友以及周旋于其他受害人定金的退定等消费。

  最终,徐州经开区法院判处戚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开区法院刑庭庭长王永毅提醒:朋友圈中的“代购”“内部渠道”“特殊货源”、“先收钱后发货”,这熟悉的“销售套路”简直跟之前的“口罩诈骗”如出一辙。结合电信诈骗的特点,在此提醒大家遇到以下操作,那很有可能就是被骗了。

  1、利用社交媒体软件

  社交媒体软件是此类诈骗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因此,大家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平台看到出售抗原、口罩等消息时,一定要注意甄别,切勿上当。

  2、付款到个人账户

  直接付款到个人账户,也是诈骗资金流转的典型手法。资金绕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付款到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在不能保证交易完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失去资金的控制权,被拉黑失联后,很难挽回受损资金。

  3、利用快递打时间差

  网购后,快递发货以及运输需要几天时间。因此,受害者不能及时发现被骗而立即报警,受损资金不能及时止付,损失挽回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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