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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 “上头”又“上刑”
作者:常馨月   发布时间:2024-02-02 14:15:15


  2024年1月31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11月6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在贺州市八步区某酒店附近,以600元向曾某贩卖毒品依托咪酯1克。2023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黄某在贺州市八步区某酒店对面,以600元向曾某贩卖毒品依托咪酯1克。双方交易后当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从曾某处查扣毒品依托咪酯1克,从黄某处查获交易毒资现金400元。

  平桂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向他人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该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黄某认罪认罚态度,以被告人黄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吸食过依托咪酯的人表示吸食依托咪酯“比普通香烟带劲”“越吸越上头”,也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在香烟和电子烟里面加入依托咪酯,但大剂量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脾气暴躁、呼吸暂停等情况。如果长期并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为管制类精神药品,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法官在此呼吁,请勿以身试法,“上头”又“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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