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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曾芬芳 陈子良   发布时间:2024-02-19 11:54:12


惠安法院执行干警拘传被执行人张某。
惠安法院举行工人工资集中发放仪式。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好执行年底“收官战”,近日,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用最强力度、最实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暖心年。

  态度强硬拒不履行  送拘前刻悔悟和解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惠安法院依法判令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王某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1884.8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偿还义务,王某依法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多次敦促张某履行义务,张某均敷衍了事,未将履行义务放在心上。

  经王某提供线索,近日张某家中正在装修房屋,执行干警赶往张某所经营的贩鱼摊位,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不影响其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将其拘传。在返回法院途中,张某对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提出异议,心存侥幸,态度强硬,坚决不履行偿还义务。惠安法院决定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经过体检等程序,将其拘传至拘留所时,执行干警仍向其释明,并与其家属沟通。经说服教育,且经王某同意,双方达成和解,家属代其偿还首款12000元。因其态度转变,王某予以谅解,惠安法院决定不再采取拘留措施。

  宽限期满仍未履行  设备查封立即交款

  申请执行人易某、杜某、李某与被执行人福建泉州某鞋材企业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经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福建泉州某鞋材企业应向易某、杜某、李某支付拖欠工资共计20020元。裁决生效后,福建泉州某鞋材企业拒不履行义务。

  该案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企业经营问题,执行干警立足善执惠商理念,着眼平衡各方利益,给予福建泉州某鞋材企业半个月的履行宽限期。但宽限期满后,福建泉州某鞋材企业仍以其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经几番敦促无果,执行干警前往该企业,果断对其生产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并告知企业负责人下一步将拍卖查封的生产机器设备。在执行威慑下,该企业当即向三名申请执行人支付全部工资。

  经营不善拖欠工资  联动护薪解你忧酬

  陈某等28名工人诉泉州某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惠安县劳动仲裁委调解,由泉州某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8名工人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合计12.4万余元。因该公司未履行,陈某等28人于1月15日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本案涉及人数多、劳动者情绪较大,惠安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执行绿色通道,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协调会商,在难题和僵局面前,打出一套“组合拳”。因该公司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清偿工人工资,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反复沟通,向其释法说理、讲解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拒不履行工人工资法律后果。经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多方筹措资金,将欠款补齐。2月1日上午9时,惠安法院举行工人工资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28名工人发放工资执行款。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40人,查扣车辆4辆,促成和解6件,执行完毕 41件,执行到位金额540.97万元。

  惠安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对涉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根据案情综合研判,采取灵活、有效的执行措施,以高质量的执行质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有力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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