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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一日执结三起案件
发布时间:2024-02-28 13:37:14


    趁着年味尚未散去,2月26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被执行人尚未外出务工的时间段,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一日执行完毕三起案件。

  案件一: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张某和李某系同村村民,张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多次向李某借款共计41500元,张某在偿还部分利息后便不再偿还。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履行剩余的21500元欠款和利息。

2月7日,执行干警张汉清等冒着风雪前往张某住所督促其履行。张某仍找借口推脱,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2月26日,张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经过沟通,李某同意免除张某部分利息。最终张某支付完毕剩余全部欠款,案件执行完毕。

  案件二:王某与赵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王某曾在赵某的工地上务工,工程结束后赵某共欠王某19000元,赵某承诺很快会清偿,但王某多次催要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赵某于2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但直到2月7日,赵某仍未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2月23日,趁春节尚未结束,法院依法对赵某进行拘传,赵某态度极其嚣张,明确表示不会偿还欠款,面对赵某的强硬态度,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天。2月26日,赵某家人主动给张汉清打电话表示愿意偿还欠款,赵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一次性给付完毕全部欠款。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赵某的拘留,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三:宋某与郇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郇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宋某受伤,车辆受损。宋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郇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郇某赔付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郇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汉清对其耐心释法说理,督促郇某主动履行。2月26日,郇某来到法院交付了赔付款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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