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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机冒充全新机出售 网店被判三倍赔偿
作者:蒋又生 高兴源   发布时间:2024-03-15 14:43:53


  网络购物盛行的当下,网购手机已是一件相当平常的事情,但是网络平台上各路商家鱼龙混杂,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多有以次充好、以假当真者。李某就发现自己在某淘宝店铺上购买的“某品牌国行原装正品无拆修置换机/官换机”竟是私自改装的“翻新机”,得知真相的李某怒将淘宝店主杜某告上法庭。近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认定杜某构成欺诈,判令赔偿三倍购机款。

  买新机发现被翻新

  2022年8月19日,李某在杜某经营的淘宝店铺花费2710元购买了一台手机。在李某购买前询问时,杜某承诺“手机是原装正品置换机,手机国行三网通,电池0循环,无拆无修,支持验货验机,支持退货,官网专柜都是可以查询的,官方过保,店铺保修”。但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李某发现手机出现误触、闪退现象,于是怀疑手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在通过官网序列号查询、淘宝GXS验机、电联官方客服、直营店售后部门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查验后,李某发现所购买的手机为美版翻新机,与杜某所述存在巨大区别。据此,李某认为杜某故意捏造虚假信息、隐瞒产品真实情况,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于是申请淘宝客服介入,提出以假冒产品退货退款并且要求赔偿,但遭到杜某拒绝,李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构成欺诈

  原告与被告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向原告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李某购买商品前,被告承诺“手机是原装正品置换机,手机国行三网通,电池0循环,无拆无修”。但是原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手机性能问题进而多方检验,检测出所购手机为“美版”而非“国行”。其中该品牌官方售后部门于2022年9月10日检测出讼争手机“为美国地区销售机型且后置摄像头镜面保护玻璃、听筒网单,底部扬声器网罩与店内展示设备不符,底壳安全丝未拧到底,并且安全螺丝滑牙,与商家说的国行正品未拆修不一致,系私自改装的翻新机”。

被告将案涉手机宣传为“国行正品”“无拆无修”,其对于产品的宣传、承诺明显与真实情况不符,导致原告对产品情况陷入错误认识,做出了相应的购买行为,故而被告的行为应认定为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金8130元。

  法官有话说

  近年来,网购越来越发达,很多人都会在购物网站上购买商品。但是网上商品质量良莠不齐,不良商家可能会利用消费者不懂手机以及贪便宜的心理,以翻新机、改装机甚至山寨机冒充全新机、国行机进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此有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通过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线上购买手机时最好选择可以查证来源的渠道,比如到官方旗舰店或正品授权店等购买,对比官方正品网点的售价,避免因过低价格而买入假货。同时,保留好跟客服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网店的广告、购买须知等证据材料,如此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充足的证据,以便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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