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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风伤透骨丹”的覆灭之路
作者:蒲丽春   发布时间:2024-03-18 14:01:09


“风伤透骨丹”集中销毁现场。

  为扎实推进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由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该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依法销毁“风伤透骨丹”行动。

  “风伤透骨丹”竟是假药

  2013年以来,吕某等人未获许可,将多种处方西药混合中药材,按照比例用粉碎机打成粉末,加工成圆柱状药物进行销售,取名“风伤透骨丹”,宣称可治疗痛风、风湿病、腰间盘突出等,无任何副作用。吕某等人利用摆地摊、微信、抖音短视频等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宣传,并通过快递物流销售给贵州各地和周边省份中老年人,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部分患者反映服用后出现耳鸣、浮肿等不良反应。

  2022年6月,吕某等人被天柱县森林公安局查获,经有资质机构检验,“风伤透骨丹”含有化学药成分,长期服用后会严重损害患者身体核心机能,甚至会危及生命,认定为假药。

  “刑民”责任同步追究

  2022年9月16日,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天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为,吕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依法审理,支持了天柱县检察院所有诉讼请求,判决吕某等人承担刑事责任,责令支付已售出假药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涉案财物由天柱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并销毁。

  直击假药销毁现场

  行动现场,“风伤透骨丹”及其制作原料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等共13类涉案药品堆成“小山丘”,天柱县检察院对照涉案药品集中销毁名录清点与核对销毁药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就假药运输、销毁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所查药品无一遗漏全部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天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进一步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分子,切实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司法保护合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以来,天柱县检察院坚持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受理审查起诉生产、销售假药案15件32人,提起公诉8件19人,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违法行为人承担销售假药惩罚性赔偿金2588.4万元,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为营造安全、稳定、健康的消费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检察官提醒:

  良药苦口,假药害命,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或保健品时请务必到有正规资质的药店并保留好购物小票。买到假药、劣药或怀疑药品有问题的,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12309热线向检察机关举报。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理性购药、合理用药、科学用药,不盲目追求所谓的“神奇”或“特效”药品,不轻信来历不明的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提醒经营者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追溯义务,确保来源可查、质量合格、去向可追,切实履行好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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