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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一卫生院副院长挪用公款90余万元出庭受审
作者:贾滨菡   发布时间:2024-03-26 14:57:59


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现场。

  3月25日上午,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岳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太松担任审判长,岳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军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在担任某卫生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期间,将县卫生局拨付给某卫生院的化债资金90余万元私自挪用至其妻子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岳池某怡养中心使用,同时还非法收受药品供货商人财物10万余元,应当分别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对无异议的证据及查证属实的事实予以当庭确认。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被告人杨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听取了被告人最后的陈述意见后,合议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岳池县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领头雁”作用,带动全院干警自觉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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