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毒杀痴呆女,恶妇陈春云被判死刑
作者:鲁毅东 蔡鹏飞   发布时间:2002-10-21 09:47:56


    2002年9月17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春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面对法庭庄严的判决,欲与情夫厮守一生的陈春云心头一遍茫然。

    现年45岁的陈春云,系湖南省安化县人。自1998年以来,陈春云同村的未婚男青年蒋某长期通奸。2001年农历8月,蒋某经人介绍与痴呆女杨某相识,在按当地风俗燃放鞭炮后,蒋某将杨某接回家中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从此,蒋某对陈春云逐渐疏远,陈对此极为不满。为使蒋某回心转意并与自己长期“相好”,陈春云最终铤而走险,决定毒杀“情敌”。2001年12月1日上午,当蒋某和杨某到陈春云家闲玩时,陈借泡茶之机,将事先准备好的两包鼠药,全部倒入一碗茶中端给杨某喝。随后,为毁灭罪证,陈春云悄悄将鼠药装袋丢入煤炉烧毁。杨某喝完茶后,陈春云担心杨某当场死在自己家中,即以“你娘要来寻你”为由,催促其回家。杨某在回家途中因毒药发作的,口吐白沫、晕倒在地,蒋某见状,怱忙将其抬回家救治。半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杨某中毒身亡。

    案发后,经法医学鉴定证实,杨某系服用毒鼠强后中毒死亡。2002年3月21日,陈春云被安化县公安局逮捕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