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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网吧失火案审结 业主被判3年
作者:孙永祥 王金丽 发布时间:2002-10-23 15:05:16
安徽省省会合肥的网吧失火烧死两人的案件,日前已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失火网吧业主刘纯武,被一审判处有期3年,宣告缓期执行3年。
刘纯武原是在宁国路上租房开游戏室,2001年看到网吧与龙虾店生意火爆,在未征得任何部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游戏室拆隔成网吧与龙虾店,成立了世纪网吧和时代龙虾店,并违章搭建阁楼。为了减少成本,刘还亲自动手安装敷设电脑电源线,在营业间留宿服务员。由此埋下了火灾的隐患。今年5月8日13时,因龙虾店阁楼上的电脑电源线短路,发生火灾,火势迅速漫延至左右相邻的世纪网吧、文新网吧,烧死了正大休息的一名女服务员和一名男服务员。 法院认为,刘纯武擅自改变房屋布局,违章敷设电脑电源线,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以至发生火灾,造成二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075元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但因刘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真诚悔过,并积极赔偿受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26万元。故法院决定对刘纯武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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