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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惯儿子埋祸根 毒打亲母十七年的儿子被判刑
作者:郭云铁 发布时间:2003-07-11 11:55:05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金武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02年10月8日上午,金武喝酒后窜至其母亲王红住处索要喝酒钱,遭剧拒绝后,他拿起了一根一米长的木棍朝他母亲身上打去,致使王红身上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直被打骂十七年的王红实在忍无可忍就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庭审中,王红哭诉说,她共三个儿子,金武系最小,金武十岁时,他父亲病故,她一个人含辛如苦带着三个儿子生活,金武从小机灵乖巧,她最疼爱他,所有好吃好用的都让着他,因为自小娇生惯养,金武逐渐养成好逸恶劳,性情粗暴,酒赌成性的习惯,村里的小商店.都欠个遍,没钱付帐就回家向她要钱:稍有怠慢就对她拳打脚踢,她身上长年都是青一块紫一块,她也多次想到过控告儿子,但是在亲情面前,她还是忍气吞声,她的软弱并未唤醒儿子的良知,金武更加变本加利找事打骂她,一直打骂了十七年。年近七十岁的王红对儿子回心转意彻底绝望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控告,揭发金武的犯罪实事,镇平县法院依法从重判处了金武有期徒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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