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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女儿哭闹不止 残忍继父动手杀人
发布时间:2003-07-11 13:15:34


    因2岁女儿哭闹不止,继父董学春一气之下竟将她活活捏死,还向“后妻”撒慌说女儿是摔死的;近日,经法院审理,董学春被判刑10年。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童学春、吴佳芳都是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他们各自离异后经人介绍一拍即合,想组建新家。去年11月30日,吴佳芳带着与前夫李某所生的一个小女儿来到董学春家,开始了新生活,不料却因此令心爱的女儿丧命。今年1月12日上午,吴佳芳到街上买水果,留下2岁大的女儿与董学春在家中,女儿要找母亲吴佳芳而一直哭闹不止,见怎么也“哄不乖”她,继父童学春非常气愤,一怒之下,他竟用双手捏住女儿的脖子,将她活活捏死。之后,董学春怕事情败露,跑到街上把“后妻”吴佳芳叫回家,撒慌说女儿摔死了;见他裤子上有血迹,吴佳芳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又撒慌说是前几天弄上去的,说完后就急忙去洗掉了。当天晚上,董学春叫来几个人,把这个幼女埋了。1月14日,吴佳芳的父亲觉得此事蹊跷,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此事。1月16日,公安机关将董学春拘留,他如实交代了杀人的事实、经过:“当时,见女儿哭闹不休,怎么哄都哄不乖,我一时气愤,就用手捏住她的脖子,过了一会儿她就没气了,见她嘴角上有点血,我就把她抱到了床上,然后对吴佳芳说女儿摔死了。”

    今年5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董学春犯故意杀人罪将其公诉到昆明中院,吴佳芳就民事部分要求童学春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万多元。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童学春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据此,昆明中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童学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佳芳1万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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