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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款396万 潇洒七天换来12年徒刑
作者:范跃红 封忠苗 金振东 发布时间:2003-07-15 09:08:13
当了一个星期大款,项田政还没来得及把巨款挥霍一空,美梦就破灭了。近日,他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项田政,今年38岁。去年4月到绍兴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副总,分管银行贷款。由于他以前当过信用社主任,所以公司的业绩飞速发展。渐渐地,他心理失去了平衡,觉得自己收入与对公司的贡献太不相称。去年12月31日,项田政分别在绍兴市商业银行的两家支行开设了个人账户和活期结算存折,然后又利用职权凭公司的印鉴,私自到银行购买了一本转账支票,并在支票上偷盖了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代表章等印章。 今年1月23日,公司有笔396万元的款项“闲置”,项田政就用事先准备的转账支票,以支付工程款的形式,从公司账户里将这笔巨款划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中。随后,项便利用“洗钱术”将396万元变成自己“合法”的财产。 有了钱的项开始大肆挥霍,当天晚上就住进绍兴市一家豪华酒店,一口气购买2万元的高档烟酒和购物券。1月26日上午,项又包车到杭州疯狂消费,买下价值3.6万元的高档手表、白金钻石戒指等物。第二天一早,项田政却接到公司总经理电话,让他速从公司账户里划出900万元款项到诸暨某公司。这可打乱他的捞钱计划,项田政干脆准备一逃了之。 当天中午,他从个人账户中,分批提取了现金170万余元,坐飞机到大连与女友相会。随后,他梦想着从此隐姓埋名,在异乡过起大款生活。但是他意想不到,1月30日,绍兴市警方在大连将他抓获,追回赃款赃物377万元。大款梦就此破灭。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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