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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投毒欲致生母死地 恶子“反哺”入狱七年
作者:简华良 发布时间:2003-07-17 10:40:51
俗话说:虎不毒子,而被告人却把母亲看成眼中钉,竟狠心对其起杀心。日前,漳平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7年。
许某平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曾多次因小偷小摸行为被公安局拘留。其母曾某不愿自己的儿子就这样堕落下去,对其严加管教。许某认为其母对自己不好,便于2002年11月分两次企图用甲安磷毒死其母。一次投入自家水缸内,被其母及时发现未能得逞;同年11月15日许某又一次将甲安磷投放在热水瓶中,其母干完农活,喝了瓶中的开水中毒,后经本村医生抢救脱离危险。许某又将甲安磷投放到邻居的饮水池中,后被及时发现,未产生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两次故意投放毒物欲毒死其母曾某,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投放危险物质罪。法院遂作出数罪并罚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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