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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卖汽水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涉案人员被判刑
作者:王海文 杨金志 发布时间:2003-07-17 13:22:10
汽水销售商陆军为了将进口的不合格汽水卖出去,竟与其他三人一起伪造国家机关的《卫生证书》。目前,四名案犯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2002年4月,宁波兴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德国进口8万瓶果味汽水,为上市销售,公司指使在上海办事处的陆军,设法将这批饮料尽快通过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检验,并为此交给陆军人民币16万元疏通关系。不久前,这批汽水被检为不合格产品。陆军得知后,遂起意伪造《卫生证书》。他找到朋友钱建强要求帮忙,并给了钱建强7万元人民币。不久,钱就拿来一本《卫生证书》的样本,具体指点陆军如何修改。嗣后,陆军通过制假人员李志辉、彭建军,按真实样本伪造《卫生证书》,谎称8万余瓶汽水被检合格,李、彭两人也分得钱款。6月,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现,报纸上刊登了销售这批不合格汽水的广告,立刻组织力量予以查处,避免了这批进口伪劣汽水流入市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军、钱建强、李志辉、彭建军共同制作虚假的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据此,法院对上述四名被告人分别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的判决。(完)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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