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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诱惑渔民当间谍 搜情报送台湾被抓
作者:陈立烽 刘红梅 张武平 发布时间:2003-07-17 14:25:56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间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间谍罪判处梁云南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黄伟振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黄永东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判处游红莲有期徒刑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没收手机、电信卡等犯罪物品。
2000年5月,厦门市开元区塔埔村渔民黄永比(黄永东之兄,已病故)在海上作业时被台湾当局金门军警人员抓捕,在台湾军事情报局金门站间谍人员陈某等人的策动利用下,为其搜集情报。回来后,黄永比为了获得更多的情报资料,于2000年7 月和2001年11月先后利诱、策动梁云南、黄永东、黄伟振收集情报资料。并先后带几人到金门岛介绍给陈某等人。 梁云南于2000年农历7月与黄永比一起送手机卡到金门。2000年农历9月携带部分杂志资料与黄永比到金门岛并在黄永比的介绍下结识了陈某等人。此后至2002年10月,梁云南按照陈某等人布置的任务,搜集了《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等10余种的杂志书刊,并先后3次潜入我军驻厦某地对军事设施进行拍照,刺探军事情况;将搜集的情报资料以及为金门间谍机关购买的手机卡、充值卡先后11次送给陈某等人。还领取了台湾间谍组织配备的联络工具。梁云南共获取报酬约台币7万元。2002年10月17日晚,梁云南准备再次送有关情报资料到金门时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 黄永东2001年5月至11月先后驾船送梁云南偷渡到金门岛送情报资料。于2001年11月在其哥哥黄永比的利诱下参与收集情报资料,并指使其妻子游红莲唆使、利诱黄伟振参与搜集资料。当月底黄永东、黄伟振带着搜集的部份资料由黄永比带领结识了陈某等人,陈某等人向他们布置了搜集情报及介绍“新朋友”的任务。此后,黄永东、黄伟振均用手机或住宅电话频繁与金门站间谍人员林某联系,接受其指令,并积极按陈某、林某等人的要求搜集有关情报资料。至2002年10月,黄伟振采取骗取、索要等手段搜集了大量的情报资料,黄永东也搜集了一部分资料共同或分别与他人七次偷渡到金门送给陈某、林某等人。黄永东在2002年1月,与其妻子游红莲返回某县探亲时,又利诱游某增(另案处理)参与搜集情报资料。此后,游红莲、黄永东又多次打电话鼓动游某增参与情报搜集。黄永东共获取报酬约台币3万元。黄伟振共获取报酬约台币4.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云南、黄伟振、黄永东明知金门的“陈某”、“林某”等人是台湾当局间谍组织人员,为贪图钱财,接受其任务,分别收集情报资料,并多次共同将收集的情报资料送上金门岛交给“陈”、“林”等人,危害了国家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间谍罪;游红莲为贪图钱财,明知是为境外人员提供情报资料,而多次鼓动、利诱他人收集情报资料,造成两篇秘密级资料被送往境外,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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