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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小事枪打三人 赔款四万判刑六年
作者:赵江波 张晓红   发布时间:2003-07-18 10:02:33


    只因他人没有与自己合伙做生意而心怀不满,一怒之下持猎枪连伤三人的何云峰在潜逃了长达7年后,7月17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何云峰对对何某与商某合伙收购苹果而不与自己合伙一事不满,遂一直怀恨在心。1996年11月6日晚,何云峰酒后手持猎枪到商某开的饭店附近朝何某的背、臀部开了一枪,后又将商某的房门叫开,朝商某腹部开了一枪,商某随即将门关住,何又从窗户朝房内开了一枪,击中墙壁,部分霰弹反弹致商某的妻子受伤,后何云峰经长期躲藏,直到2003年1月29日被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何某的伤情为轻伤,商某的伤情为重伤。案发后,何云峰的家属与何某、商某分别赔偿二被害人各20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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