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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袭警抢夺枪支 案犯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何向东 王峰 发布时间:2003-07-19 15:21:33
民警街上巡逻,光天化日之下却遭到了歹徒的袭击。近日,袭警者被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25岁的王东亚是河南省舞阳县人,初中毕业后,先后到郑州、广州等地打工。2002年5月返回原籍,但其并不安心乡村生活,梦想一夜暴富,改变清穷、寂寞的生活状况。在家务农期间,王东亚观看了一部电视剧后,萌生了模仿剧中反面人物劫取枪支,尔后实施抢劫,以此手段聚敛钱财之恶念。2002年9月8日上午11时许,王东亚来到平顶山市湛北路与公园北街交叉口处,见到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而在此巡逻的民警王浩,便悄悄来到王浩身后,突然掏出事先备好的一把不锈钢菜刀,朝王浩的颈部猛砍一刀,后抢夺王浩配带的“六四”式手枪。王浩在与其搏斗过程中,将手枪内的弹夹取下。王东亚在抢得手枪企图逃离现场时,被闻讯赶到的群众拦住,王浩在出租车司机陈某的协助下,夺回被抢的枪支,并将王东亚当 场抓获。经法医鉴定,王浩的颈部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东亚为实现其非法敛财之目的,竟铤而走险,公然持刀袭击民警,劫取枪支,已构成抢劫枪支罪,且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当庭不老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无悔罪表现,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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