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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运私盐780吨 成都“盐枭”贩来3年徒刑
发布时间:2003-07-27 10:03:22


    25日上午,轰动一时的全国最大贩运私盐案在成都铁路运输法院一审结案,盐贩头目王文灿非法贩运私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经审理查明,“盐枭”王文灿系成都市双流县正兴镇人,今年52岁。2002年5月,王文灿认识了山东人王友中(在逃),知道王友中是个私盐贩,见钱眼开的王文灿答应与王友中好好“大干一场”。从此,“两王”在金牛区天回镇干起了贩卖私盐的罪恶勾当,由王友中从山东组织货源,王文灿负责在天回镇进行销售。

  经查,从2002年6月至2002年8月,王友中在山东省组织货源,共将13个车皮的私盐(其中4车皮被查获扣押)发到了天回镇火车站,每车皮60吨,共计780吨私盐。

  去年8月19日凌晨1时,成铁警方接到知情群众秘密举报,在天回镇火车站截获了两车皮共120吨私盐,并将王文灿一举擒获。据查,王文灿已经将9车皮私盐销售给盐贩杨美山、李祥州和李先志(3人均被行政处罚)。经检测,所查获的私盐均为非加碘盐,属于不合格食用盐及劣质盐,成铁运输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王文灿批捕并提起公诉。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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