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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司机致车辆失控 撞伤行人被依法判刑
作者:刘东民 秦亚梅   发布时间:2003-07-28 15:01:11


    近日,大兴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佟某因殴打正在驾车的司机,致使车辆失控,将一名行人撞成重伤,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2002年4月9日21时许,佟某的朋友“大伟”、“小海”等人因车辆行驶原因与齐某、王某等人发生争执,“小海”打电话喊来佟某。一伙人对齐某、王某实施殴打后,又伙同李某(另案处理)强行坐进王某驾驶的波罗乃兹轿车内,声称要到一处地方解决此事。当王某驾驶的车辆行使至一小区路口处时,被告人佟某对正在驾驶车辆的王某实施殴打,致使汽车失控,闯入了一旁的人行道,将行人张某当场撞成重伤,事发后一伙人慌忙逃离。2002年4月19日,被告人佟某被司机王某等人认出后举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大兴区法院认为,被告人佟某,明知乘坐的车辆正在行使,却对驾驶员实施殴打行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使车辆失控,造成行人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予惩处,遂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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