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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堂弟被捕 电视获悉堂兄自首
作者:高志海 韩吉祥   发布时间:2003-07-30 15:53:36


    河北省曲阳县无业人员侯会连、侯玉辉一对堂兄弟为了发财,一起去抢劫。然而,凑巧的是6年后,在堂弟侯玉辉经网上通缉抓捕,堂兄侯会连在法制电视节目中看到堂弟和另一个人已被抓捕的消息后,慑于法律的威力,在家人的陪同下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996年在游戏厅上班的侯会连、侯玉辉先后与孙卫国(另案处理)相识。三人预谋抢劫某师范大学教授赵某某,经孙卫国指认,侯玉辉对赵进行跟踪并摸清了其住处。1996年6月6日10时许,侯会连、侯玉辉及孙卫国三人,携带刀、扳手、绳子、面罩等作案工具,闯入本市朝阳区赵某某家中,分别对赵及其前妻邓某某进行殴打、捆绑,致赵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侯会连、侯玉辉及孙卫国共抢得人民币5500元、松下牌录像机1台(价值2200元)、美能达牌照相机1架(价值3100元)及数枚纪念币和各种存单。侯会连分得1架照相机,侯玉辉分得1台录像机,人民币三人均分。

  三人作案后,孙卫国很快便被抓获归案,1997年被二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侯玉辉在四川,河南等地潜逃,后于1997年到河北省邢台市打工。2002年4月28日,河北省曲阳县公安局接邢台市邢台县祝村派出所求助查询流动人口中有一名自称是保定曲阳县袁村人叫袁飞的电话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经网上查对,该人正是网上通缉的故意杀人、抢劫在逃犯侯玉辉, 4月29日凌晨,公安人员在邢台市一建筑公司工地将其抓获。2002年5月中旬的一天,侯会连从电视得知侯玉辉和另一个人被抓的消息后,于21日在其父带领下携带赃物1架美能达照相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侯会连、侯玉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械入户并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犯罪的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严惩。鉴于侯会连犯罪后能够到公安机关投案,交待其伙同侯玉辉及孙卫国抢劫的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北京市二中院以犯抢劫罪对这对堂兄弟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侯会连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侯玉辉无期徒刑;剥夺两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照相机发还被害人邓某某;继续追缴两人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邓某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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