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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汇之名持枪抢劫 获款10万被判11年
发布时间:2003-08-03 13:22:26


    北京市男青年叶某假称介绍他人换汇,却持自制手枪将对方用于换汇的本金10万元抢走。日前,东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2.2万元。

  今年3月,因交友问题与家人闹翻的叶某断了经济来源,就想找个合适的目标抢一笔钱花。连日来,叶某不断在中国银行门前走动,他通过几天的观察发现,一些私下换汇的交易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拼缝儿”,身边经常带有存折或大把外汇、人民币现金。于是他放出话来,谁想换美元与他联系。几天后,终于有一位姓靳的表示想找他帮忙换汇,叶某便随身携带专门从外地买来的自制手枪,与靳某约定18日一道去找自己的朋友换汇。

  当天中午,靳某从银行取出钱,开车带着叶某去找叶的朋友换汇。当车开到东四立交桥下时,叶某掏出那把自制小口径手枪对靳进行威胁,然后抱起装有10万元现金的纸袋飞奔而去。靳某连忙报案,叶某连同尚未焐热的纸袋一起被北新桥派出所民警及群众抓获。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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