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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破坏电力设备 新乡案犯被判死刑
作者:刘文利 张震   发布时间:2003-08-04 10:57:06


    近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破坏电力设备、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马忠稳、刘世忠二人死刑,并分别处以3000元罚金,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马忠稳、刘世忠等6人,自2000年8月到2001年7月,先后结伙携带活口板子、老虎钳等作案工具,开着机动三轮车,白天踩点,晚上拆卸变压器、盗割高压线,破坏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达28次,其中,破坏变压器27台。马忠稳、刘世忠等还共同参与盗割正在使用的电线14控,共5760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15000多亩土地不能灌溉。在此期间,马忠稳、刘世忠等还先后结伙盗窃作案5起,盗得机动三轮车、电机、电视机等物,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

    新乡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忠稳、刘世忠等破坏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毁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告人马忠稳、刘世忠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马忠稳、刘世忠犯有数罪,应数罪并罚,且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故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忠稳、刘世忠等不服提起上诉,被河南省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3年7月,二被告被依法执行死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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