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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男子杀死女友求“同归”被判死缓
作者:陈淦 平凡 宗媛萱   发布时间:2003-08-05 16:54:41


    安徽来浙江温州务工男子李征兵因女友变心杀死女友,然后自杀欲求“同归”。日前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11月,李征兵在温州市鹿城区打工期间认识了湖北姑娘张某,双方很快相爱并同居。今年3月,张某应父母要求返乡与另一男子订婚,并于同月18日,向李征兵提出分手。李苦苦哀求无果,顿生恶念,以求与张某同归于尽,共赴阴间长相厮守,下午便买了木工刀具。

    次日上午11时许,李征兵在租住的房间内对张某进行了最后一次和好的努力。但张某决意断交,没有丝毫回旋余地,李征兵在极度失望之下将张扼昏,再用汗衫紧勒张的颈部。而后,李征兵切割自己手腕欲自杀。在思维仍清醒的情况下,他打电话给朋友作最后的道别。李征兵的朋友获悉后迅速赶至李处。李征兵要求朋友先救张某。其友立即对张某进行人工呼吸,并委托房东报警。遗憾的是,张某已窒息死亡。

    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李征兵的亲属与张某的父母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其亲属一次性代为赔偿人民币4万元,并履行此协议。

    法院认为,李征兵因感情纠葛杀人致死,且手段凶残,后果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但根据本案具体情况,被告人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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