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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归员工不满被要求登记一怒杀死保安获极刑
发布时间:2012-12-17 11:20:05


     本网讯(肖福林)   员工因为骑车晚归,按公司的规定保安要求其登记时两人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员工一怒之下竟将该保安杀害。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该员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林龙系全南县某制衣有限公司员工。2012年4月16日23时28分许,被告人周林龙骑摩托车回公司,被害人蔡某(系该公司保安)责怪其车速过快,并叫周林龙进行登记(按公司规定晚上10:30以后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二人因此发生争吵、打斗。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周林龙持其钥匙串上的一把折叠小刀朝蔡某刺了一下。蔡某被刺后拿了一把折叠椅子与周林龙对峙了一会儿,被群众劝开。后周林龙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并声称还要叫到人来与蔡某打架。随即,蔡某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蔡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次日凌晨,被告人周林龙在其租住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林龙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周林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人民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文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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