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密“6·3”灭门惨案
作者:刘红建 胡振琪 发布时间:2003-08-07 08:59:16
安徽籍民工李玉振仅仅因为“手头紧”,夜间闯入老乡张世海家,不仅惨无人性地杀死了女主人,就连5个未成年的孩子也没有放过,制造了震惊中原的新密“6·3”灭门惨案。
深夜 惨案发生 2003年6月3日凌晨5时许,几十辆闪着警灯、鸣着警笛的警车打破了位于河南省郑州西南的新密市超化镇河西村黎明前的宁静。 数小时前,村东豫华耐火材料厂附近钱松芬家发生了血案。在这个坐西朝东的四合院的东北套间内,女主人钱松芬头东脚西仰卧在血泊之中,二女儿张文艳(13岁)、三女儿张文静(10岁)被杀死在东南套间内,大女儿张艳霞(15岁)及双胞胎儿子张文豪、张文杰(5岁)被杀于西套间内。钱松芬头、颈部有多处锐器伤、打击伤和刺创伤。西套间桌子的两把明锁被撬,丢失现金3000元。 这个七口之家转眼只剩下了男主人、新密甘寨煤矿采煤队长张世海一人。 警方 迅速侦破 骇人惨案震惊河南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郑州警方迅即成立“6·3”案件专案组,由郑州市及新密市的刑侦力量担当主力。 专案指挥长武伟邦经调查断定:这是一起谋财杀人案。6月3日正好是煤矿发工资的时间,而张世海作为矿上的采煤队长,手下有一二十名矿工,所有矿工工资总额应有4万余元,凶手选择这个时间下手,目的就是这些工资。同时应该是熟人作案,凶手作案下手如此之狠,如此之重,分明是熟人怕案发后被指认而不留活口。在张上班出门时,钱正在熟睡,身上仅穿有文胸和内裤,而被害时却穿着整齐的睡衣,说明钱松芬和歹徒应该比较熟悉,是听到歹徒敲门后穿戴整齐才为歹徒开门的。 据此,专案指挥部将嫌疑对象锁定在与张世海一家熟识、在附近煤矿务工的外来打工人员。他们将排查范围圈定在周边煤矿,并辐射至荥阳、新郑、二七、登封等周边市区。 新密市公安局来集中队民警崔彦卿负责排查王村两矿的矿工,他发现,矿工李某的表哥李玉振十分可疑。 经调查李玉振是安徽人,与张世海是同乡,且李和张曾在一个矿上共过事,当时李是张世海的副手。另外,在李玉振的衣箱中侦查人员发现一本万年历,其中连续两面都写着张世海的名字和张世海家的电话号码。李玉振被确定为重大嫌疑人。 6月4日凌晨2时,新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牛店中队长郭成军带领4名民警连夜赶赴安徽,清晨5时到达李玉振老家安徽太和县旧县镇,将正在蒙头大睡的李玉振抓捕。经查,李的手背、胳膊等处有多处擦伤、淤血痕迹。在其家中,侦查人员在一衣橱内发现藏有与现场遗失现金一致的50元面额的人民币2000余元。 4日晚10时30分,李玉振被带回新密,专案组加大审讯力度。问到6月2日深夜至6月3日凌晨那段时间的行踪时,李玉振声称自己下了班后,到新密王村的一个饭店吃饭,有店老板和几个工友作证。侦查人员随即调查饭店老板和几个矿工,证实李玉振确实在王村的饭店吃过饭,但时间是3日凌晨2时以后。侦查人员步行测试了从李玉振的居住地到案发地的通行时间,只需要10分钟,而从死亡时间上推断,受害人遇害应在3日零时至1时之间。李的“不在场”被推翻。 最终 真相大白 6月7日下午6时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玉振再也坚持不住了,开始交代自己的杀人暴行。李1993年来到新密,2001年至2002年跟张世海下煤窑,曾干过副带班长,虽然每月有1500元的收入,但由于他赌博成性,嗜嫖成瘾,一直生活窘迫。看到张世海这几年领包工队挣了一些钱,生活得稳定富足,就决定对张世海下手。 6月2日晚,李玉振带上一套衣服(更换杀人后的血衣)、一双手套、一根铁丝,徒步走到张世海家。6月3日凌晨1时许,张世海之妻钱松芬听到敲门起来打开大门,李玉振将钱松芬骗到东北套间,凶残地将钱松芬杀死。随后李玉振又将钱松芬的5个孩子全部杀死。之后,浑身是血的李玉振抢走3000元现金和一些其他物品,窜到河西村村北的双洎河畔,将血衣脱下扔进水里,又跳进河里洗了个澡。上岸后,换上所带服装,径直赶到王村一家饭店吃饭。 凶手 被判死刑 6月24日,新密人民法院审判大庭数百个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李玉振抢劫一案。法官当庭宣读的死亡鉴定显示,女主人钱松芬被砍6处创口,15岁的大女儿和13岁的二女儿头颈部各4处,10岁的三女儿头颈部6处,年仅5岁的双胞胎儿子一个头颈部被砍4处,一个被砍7处。就在血流遍地、惨不忍睹的现场,李玉振从容地戴上手套,撬开桌子抽屉,拿走了翻出来的3000元钱。 休庭15分钟后,合议庭当庭宣判:尽管李玉振认罪态度较好,但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以抢劫罪判处李玉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张世海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6万元。 该案从发案、破案到起诉、开庭并当庭宣判仅用了22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