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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父子互殴 致人伤残被判刑
作者:宋春雁   发布时间:2003-08-11 11:13:33


    日前,平谷法院审理了一起村民间的故意伤害案件。

  2002年7月11日,某村崔家父子在桃树地里劳动时,因故与李家父子发生争吵并互殴。小崔从自家桃树地内拿来一根木棍,趁小李不备,猛击小李的头部,致小李脑顶左部挫伤、凹陷骨折,右额硬膜外出血。经法医鉴定,小李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经市法庭科学鉴定研究所鉴定,小李的伤残等级为六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崔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不顾后果,持械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崔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费及赡养其父母费用等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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