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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妹“撑腰”误伤他人被判刑
作者: 郭 芳 发布时间:2003-08-18 11:12:18
为妹出气不成,却误伤他人。河南浚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这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新秋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01年12月26日上午,被告人陈新秋及家人听说其妹陈某在婆家受了气,便来到陈某婆家说事儿。当时没找到陈某的丈夫,陈新秋的家人就在街里骂了一通。陈某丈夫的两个哥哥雷甲、雷乙心中不忿,同陈某争吵起来。陈新秋看到雷甲、雷乙手持铁锨,便从陈某家的猪圈上拿把不锈钢刀插到腰里,去找雷甲、雷乙。三人争吵中,陈新秋从腰里抽出不锈钢刀,不慎砍到旁观群众李某手腕处,致李某伤残。 法院考虑到被告人陈新秋在案发后能积极救治被害人,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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