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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竟成社保局干部摇钱树
作者:秦志强 吕战廷   发布时间:2003-08-21 09:21:12


    利用负责社保退休工作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竟为农村妇女办理社会保障退休手续。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对受贿违规办理社保手续的刘书峡、柳艮海和行贿人胡小红依法作出判决。

    刘书峡原系三门峡市社保局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养老退管科科长,任科长期间,于1999年11月到2000年6月份,收受个体户胡小红现金12000元,违规为胡在农村的母亲李某办理了社会保障退休手续,致李某以某厂退休职工的身份领取养老退休金时间长达两年多。2001年刘书峡再次收受胡小红现金14000元,承诺再为胡的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婆母张某办理社会保障退休手续,后因未办成,在胡小红的催要下,将钱退还。2000年3月,刘书峡为实现其收受他人贿赂目的,让时任该局计算机中心主任的柳艮海为他人违规办理社会保障退休手续和新投保手续,送给柳艮海现金4000元。之后二人合作,大肆收受贿赂,违规为他人办理新投保手续。

    1998年2月,刘书峡在帮助张某向三门峡市某公司推销产品时,因该公司领导称无钱买,刘书峡便向该公司打一白条,将该公司当月的职工养老保险金3万余元挪给张某使用。同年7月,他还将收到的8万元养老保险金用于个人买房和经营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刘书峡、柳艮海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书峡还多次挪用公款计112880.97元进行经营等活动或归个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胡小红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湖滨区法院遂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依法以刘书峡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判处柳艮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胡小红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刘书峡、柳艮海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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