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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期间盗窃护士财物被判刑
作者:闫肃 发布时间:2003-08-21 14:24:34
日前,海淀法院对在“非典”定点医院盗窃护士财物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被告人邵某于2003年5月3日21时许,在“非典”定点医院铁道部北京铁路总医院的护士更衣室内,用铁钳撬开更衣柜锁,盗取护士冯某、抗“非典”一线护士陈某、梁某放在衣柜中的人民币约1600余元,同时盗走陈某放在衣柜中的两张建行储蓄卡和密码。次日,邵某从所盗建行储蓄卡中提取人民币400元,后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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