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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用冥币换走真钞伪造“见鬼”现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2-01 10:23:14
本网讯(谈德军 汪晶)
2013年1月6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入室盗窃案进行了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0年12月13日下午3时许,当家住宁国的王小月到邻居家来拿自己寄放的钱时,发现放钱的柜子竟然着火了,火被扑灭后,打开抽屉,摆在抽屉里的赫然是几叠冥钞。真钞怎么就变成冥币了,还烧着了,不会是遇到鬼了吧,王小月第一时间这样想。 王小月后来才知道这事是邻居家的房客邵成干的。当天中午1时许,王小月在信用社取了26000元钱,因家中正在装潢,便将钱放在邻居家客厅内一个矮柜的抽屉里。而这一幕正巧被在自己房间内的邵成看见,在王小月将钱放进了抽屉后,邵成就动了歪心思,想把那些钱偷来花。王小月走后,趁无人之机,邵成进入房内,将矮柜抽屉上的锁撬掉,把抽屉里的三叠百元纸币拿出来。其后,为伪造现场,让人以为钱不是被偷了,而是被烧了,邵成又回到了自己的屋里,将“七月半”时未用完的两叠冥钞拿来放入抽屉内,并浇上少量汽油和松香水,点燃后迅速逃离现场。 2011年8月4日,作案之后跑到浙江、河南打工的邵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被害人王小月退还赃款25000元。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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