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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之争引发娱乐城血案
作者: 邢依婷   发布时间:2003-08-22 10:23:04


    为一件小事引发争执,大打出手致他人死亡。近日,湖北省天门市21岁的王敏勇将为此付出生命。

    2003年1月22日凌晨,天门市青年王敏勇在娱乐城包间消遣时,该包间的陈某某以不认识王敏勇为由要其出去,二人因此发生了争执,被他人劝止,之后再次发生激烈争执。不久,王敏勇手持蛇形弯刀返回包间,朝陈某某的腹部猛刺一刀。陈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敏勇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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