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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3年猥亵竟不报警
作者:张传新 吕战廷 发布时间:2003-09-05 11:13:50
近日,长期采用下流手段猥亵堂妹的洛宁县农民杨某被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年23岁的杨某和年仅13岁的小花(化名)本是堂兄妹,又同在三门峡市潮滨区一户人家租住。案发前,杨某在三门峡市区一家公司上班,小花在离杨某单位不远的一所中学读书。自2001年起,杨某就经常威胁小花不准和男同学甚至其亲哥哥一起玩耍,要求小花每天放学给他打完电话后在他下班必经的路口等候,有时带到隐蔽处猥亵,有时和小花一同回家,稍有不从,杨就采用暴力手段对其惩罚,每当小花说要告诉父母或老师时,杨便威胁要杀小花全家。为让小花和自己联系更方便,杨给她买了电话卡。自2001年以来,杨想尽各种下流方式多次对小花进行狠亵,由于惧怕杨的淫威,小花只得忍气吞声。 2003年5月,小花和男同学同路走时,被杨某发现,遂上前拉扯小花要其和自己一同回家,与小花同路的同学立刻报警,杨某才被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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