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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境造成6人潜逃 案犯被判3年
发布时间:2003-09-12 17:14:55
据报道,吉林省和龙市安光浩以介绍他人到韩国打工为诱饵,吸引并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近日,他被海南省高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1年2月,今年44岁的安光浩(朝鲜族)将王志民等12人的护照收齐后,找到海口的同案犯王若(已判决),办理去韩国的签证,但签证要求被韩国领事馆拒绝。王若想出以组团旅游的名义去韩国。王若通过深圳华侨城中旅社的吕某为部分准备非法出境打工人员办理了出境旅游手续。 2001年4月10日,由安光浩组织、介绍的6人在随旅游团抵达韩国汉城罗成酒店后,于当天晚全部逃跑。2002年4月14日,公安机关在北京火车站抓获了安光浩。安光浩被抓获后,其在案扣押的旅行包一个,钱包一个,摩托罗拉V66型手机一部,人民币8943元、美元200元均被判处折抵罚金。 海南省高院审理认为,安光浩以能在韩国介绍工作为由,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造成6人以旅游团方式出境后潜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法应予惩处。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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