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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龙”盗钢6.5吨 分赃挥霍49万
作者:梁宗   发布时间:2003-09-16 15:58:12


    原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特种冶金公司退休工程师潘真赐伙同本公司三名职工大肆盗窃特种钢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0年不等,并各处相应罚金。四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1998年8月至2002年2月间,潘真赐先后与特种冶金公司锻造厂职工罗宪华、赵骏、王志品相互勾结。先由负责回收、保管废次品钢材的罗宪华将堆放在锻造厂返回组的可以利用的高温合金钢挑拣出来,再由担任公司运输组组长的王志品负责回收管理、台帐记录,并开具出门证。该厂驾驶员赵骏则承担驾车任务将钢材盗运出厂,最后由潘真赐联系买主实施销赃。

    作案近4年来,四被告人累计盗窃各类高温合金钢材6.5吨,总价值49万余元,并分别销售给上海市某材料研究所和本案另一被告人原陕西某航空锻铸公司职工王贵滨。所得钱款均由四名被告人分赃挥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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