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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老板落入“桃色陷阱”被诈9万
作者:杨薇   发布时间:2003-09-23 15:38:59


    女方勾引大款,男方乘机拍裸照,一对同居恋人设计敲诈勒索,结果双双入狱。日前,北京市丰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薛某有期徒刑6年和5年。

    今年25岁的卖淫女薛某在一家歌厅认识了年长自己30多岁的某公司老总刘智军(化名)。两人一来二去有了暧昧关系,薛某的同居男友杨某发现此事后很不高兴,但当他得知刘智军有钱时,杨某便打起了歪主意。

    2002年10月16日中午,正当薛某和杨某一起吃饭时,刘智军打来了电话。薛某立即按与杨某事先预谋好的计划和刘智军约定了下午见面。下午2点,在薛某与刘智军在房间里寻欢作乐时,杨某突然冲了进来,对刘智军进行殴打,并用相机给刘、薛二人拍裸照,随后杨某威胁要送刘智军去派出所,并以此为由敲诈了刘智军人民币9万余元。几天后,他们故技重施,打算再敲诈刘智军20万,忍无可忍的刘智军报警了,杨某和薛某在交易现场被抓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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