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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旅社老板娘 通奸杀人判死刑
作者: 赵富林   发布时间:2003-09-27 09:10:56


    9月26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卢氏县召开宣判大会,会后故意杀人犯班兴印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4岁的班兴印系河南省夏邑县人。2001年12月,班兴印到陕西省洛南推销香油,常住在张某、窦某夫妇开办的旅社,期间班兴印与窦某勾搭成奸,之后为达与窦某结合的目的,班兴印便预谋杀害张某。

    2002年2月17日,他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将张某骗到卢氏县五里川,准备了作案工具剃头刀一把。当晚8时许,班兴印将张某骗到209国道五里川镇路沟村路段,趁张不备,持剃头刀将张某面部划伤,并用石头猛击张的头部,致张某死亡。随后班兴印将张某随身携带的手机、身份证等物掠走后逃离现场。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班兴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班兴印不服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前核准判处班兴印死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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