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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妻子表清白 伤人致死获重刑
作者:李翔宇 发布时间:2003-09-29 11:54:23
日前,为向妻子表清白伤人致死的陈某,被浙江永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唆使犯罪的陈某之妻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同案犯陈某妻弟等人也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2年2月至10月间,陈某在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某鞋业公司打工时,工友吴某(男,湖北人,本案被害人)经常带女工友胡某等人到陈某暂住处玩。同年10月,陈某之妻向某从老家四川来到瓯北镇打工时,听说自己的丈夫与女工胡某交往后,认为陈某与胡某关系暧昧,但遭到陈的否认,夫妻俩为此经常吵架。由于胡某系吴某带来介绍的,向某于是就迁怒于吴某。期间,向某要求陈某找人殴打吴某以证明其清白,见陈一直未有动静,向某又再次催促陈某行动,无奈之下,陈某向妻子写下书面保证书,承诺找人教训吴某。 2003年4月10日下午,陈某找到同在瓯北镇打工的哥哥(另案处理)。当晚,陈兄即纠集向某之弟等多人找到了吴某,众人当即将其围住进行殴打,致使吴某急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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