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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心他人来报复 持刀行凶获死刑
作者:王俊永 王勇   发布时间:2003-09-30 09:57:56


    邻居主动上门和解纠纷,自己却用刀将对方捅死。9月29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蒋道生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8733万元。

    蒋道生和被害人李辉分别住在19楼和20楼,是上下楼邻居。2003年2月13日晚9时许,被告人蒋道生发现自家凉在窗外的腊菜上被滴了几滴红墨水,便到20楼的楼道叫骂,并与放寒假在家的李辉发生口角,后被邻居劝开。当晚10时30分,李辉父母下班回家后听说此事,就提出到蒋道生家去说和,以防以后再次发生矛盾。而蒋道生误认为是找其打架的,便转身从厨房里拿了一把杀猪刀,一开门便朝站在门口的李辉腹部猛刺一刀。李辉被刺后当即倒地,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蒋道生作案后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道生的行为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但因被害人李辉等多人到被告人家并踢门,被告人蒋道生没有主动滋事,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故依据相关法律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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