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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的偷渡恶梦唤醒“淘金者”
作者:蔡林坤 方季萍 黄志强 发布时间:2003-10-14 13:46:27
日前,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内,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组织他人偷渡台湾的林庆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与此同时,被台湾当局遣返归来的偷渡者黄某、林某、郑某、邓某在家中后悔不已,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东挪西借的十四多万就这样被骗得分文不剩,而这场恶梦般的偷渡经历给他们带来的精神余悸,恐怕一辈子也挥之不去。 密谋淘金梦 事情还要从2000年初说起。 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公路旁有间简陋的出租房,对外称是“婚姻介绍所”。主人林庆丰,三十来岁,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整日游手好闲,听说往台湾介绍“大陆新娘”能赚钱,于是他找了两个四十来岁的妇女陈亚英和黄美英共同合作,干起了“跨海媒婆”的勾当,开张一个多月,生意清淡,林庆丰心里急得很。 2000年1月初的一天,自称是陈亚英“干弟”的黄大福(平潭人)来到“婚姻介绍所”,对林庆丰说,他可以组织大陆的人偷渡到台湾做劳务,每介绍1人至少可以赚4500元,要求林庆丰、黄美英、陈亚英三人物色偷渡对象。半个月后,黄大福与林庆丰等人介绍来的黄某、邓某、林某、郑某四人及家属见了面。夸下海口说一个月内把人送到台湾,包吃、包住、包安排工作,每月工资不少于8000元人民币。一个月内不能到台湾或去台后无工作,劳务费全免。现在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近照六张,办理“海上劳务证”,手续费每人1500元,马上一次性交清。至于劳务费每人32000元,可以待人到台湾后,由家属在大陆一次性交清……。在一大堆“诺言”面前,黄某、邓某、林某、郑某及其家属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他们当场凑齐6000元交给黄大福等人。作起了去台淘金的美梦。就这样交易在小屋中密谋谈成了。 梦断淘金路 2000年3月20日,黄某等四人被通知在石庭林庆丰的“婚姻介绍所”集中去台湾,出发前他们被告知:不准带任何东西,连换洗的衣服也不要,路上尽量不讲话,一切听从线人指挥。上午10时许黄某等四人在黄大福带领下包乘面包车去福州,在福州某宾馆换了线人,中午乘出租车去平潭,在平潭一家旅社又换了线人,当晚7时多,天已经全黑了,他们赶到一个沃口,与已经在此等候偷渡的三男六女会合,十几人挤在一艘小舢板船出海,在海上颠波四五个小时后,才被接上一艘台湾渔轮。在此期间,黄某等四人被线人支来支去,一点行动自由都没有,一句话也不敢说,根本看不到黄大福许诺的什么“海上劳务证”,他们都感到受骗了,可是此时此刻,人在海上又奈之如何,他们只能在龟缩在船舱内提心吊胆,更可怕是,遭遇台湾当局的海上巡逻艇,他们蜷伙埋首在底舱里一口气都不敢出。 海上一昼两夜的折磨,他们的身心几乎全线崩溃了,二十二日凌晨,台轮终于在高雄一处偏僻的沃口靠岸,前来接应的台湾蛇头用车子把他们接到一幢楼房里,监管起来,不许外出,不准对外联系,吃喝由蛇头派人送来。不料晚上7时左右这座楼房突然被包围,一批荷枪实弹的军警冲进去,把黄某等4人在内的偷渡者全部抓获、关押。至此淘金梦破碎了。 惨重的代价 3月23日,在大陆黄某等4人的家属被告知,黄某等人已经到台,速带每人32000元劳务费到福州宏达宾馆交给台湾蛇头郑某、林某。这次又是黄大福、黄美英带领,黄某等四人家属赶到福州,在宾馆里,家属要求与在台亲属通话后才交钱,起初郑某不肯,说会惊动公安监听,在家属强烈要求下,郑某勉强同意,电话终于接通,黄某在电话只说“事情有变”一句就挂断了,这时郑某才说那边出事了,威胁说:“不交钱,你们自己负责,交了钱可以在那边通过关系放人,再找工作,”因为亲人沦落在台湾,黄某等四人家属商量了半天,还是忍痛交了14万5千元钱。当日台湾蛇头卷走人民币11万元,黄大福也拿3200元开溜了,其余的钱落入了林庆丰、陈亚英、黄美英3人的腰包里。 亲人在海峡那边被关押收容,遭受非人待遇,大陆这边亲属以泪洗脸苦苦等待,又不敢向政府寻求援助,黄某等人的家属只能一次又一次找林庆丰哭闹,林庆丰被逼无法,拿出32000元“安抚”他们企图“私了”,但事情还是危机四伏纠缠不清……。 2001年1月17日,黄某等人历经8个月的关押生活终于被台湾当局遣返,在遣返审查时,我公安机关发现了林庆丰等人的组织偷越边境团伙,经过缜密的侦查布控,很快地林庆丰、黄大福、陈美英、陈亚英等人分别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偷渡闹剧收场了,偷鸡蚀米,作茧自缚,淘金梦的代价就是如此惨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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