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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丈夫为免离婚竟断妻手
作者:练常 学坤 永学 发布时间:2003-10-16 09:36:26
只因不让妻子再提出离婚,丈夫竟举起菜刀残忍地将自己妻子的右手砍下。10月10日,这名持刀伤妻的男子王某,被山东省莒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附带赔偿被害人邢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7021.72元。
被告人王某系山东省莒县东莞镇某村村民。2002年11月份,王某与该县库山乡女青年邢某登记结婚。由于二人性格不合,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几乎在每次争吵过程中,邢某都要遭到丈夫的殴打。时间一长,邢某无法忍受丈夫的虐待,就多次跑回娘家,并向王某提出离婚要求。 2003年4月24日,王某来到岳父家,向妻子一家人说尽了好话,并信誓旦旦地再次保证今后决不再打骂邢某。在家人的劝说下,邢某心软,再次跟其回到家中。哪知当晚,双方言语不和,王某对其又是一顿殴打。次日早,伤心欲绝的邢某跑到公爹家中哭诉被丈夫殴打之事。王某随后来到父亲家中,并将邢某哄骗回家,强行将邢拽至厨房内摁倒在地,抓起菜刀照着邢某的右手腕处一阵猛砍,当场将邢的整只右手砍下。此后,红了眼的王某又持菜刀猛砍邢某的左手和背部,直到邢某连连求饶方才罢休。 经法医鉴定,邢某右腕部成离断伤,大部腕骨骨折,神经、血管和肌腱全部断裂,右手诸指功能均丧失,左手第五掌骨开放性骨折,背部皮肤裂伤,整个伤情已构成重伤。 王某被抓获归案后,当办案人员讯问其砍人动机时,他竟说出这样一个荒唐愚昧的理由:“我只有砍掉她(邢某)的双手,让她成了残废无法再嫁出去,全靠我养活着,她才不能再跟我离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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