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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入狱已半百 出狱3日又抢劫
作者:郑祥勇 周书涛   发布时间:2003-10-16 13:19:49


    已经是4次走进监狱大门的王洪道,出狱不到3天,就再次因为抢劫,被山东省安丘市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元。

    1982年9月,时年26岁的王洪道,首次因为犯有盗窃罪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984年3月1日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出狱之后的王洪道不思悔改,竟再次伸出了贼手,在2000年的7月份,他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1年,已年近半百的王洪道在日照市行窃时,再次被抓,并于当年的9月,被日照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3年。2003年5月29日上午,刚刚结束劳教的王洪道又以翻墙入院的方式,在安丘市红沙沟镇某村村民刘某家中行窃的时候,被正好回家的刘某发现。在院中搏斗的过程中,王某用拳头击中刘某的右眼后逃走,后被该村村民李某抓获。刘某后经法医鉴定为右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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