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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判决一杀抢奸盗恶犯死刑
作者:郑建友 赵文超 发布时间:2003-10-16 15:54:29
10月14日,河南新乡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特大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被告人楚杰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抢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1月24日18时许,楚杰携带铁锤、 剔骨刀、手铐等作案工具,潜藏在新乡县某单位家属院地下室伺机作案。当许某与其妻、子三口去地下室准备放自行车时,楚杰将许打翻在地,用手铐从背后将其双手铐住,并持刀将许某等三人胁持到屋中。之后楚杰从许某身上抢劫现金1000余元及摩托罗拉手机1部,当许某反抗时,楚杰用铁锤击打许的头部,并用绳索将许某活活勒死。为防止罪行败露,楚杰又采用掐脖子、捂口鼻等手段将许的妻子、儿子致昏迷,分别悬吊于卫生间和洗手间的塑料管上,导致二人窒息性死亡。在将三人杀死后,楚杰又用牙刷柄插进许某的头部,用菜刀将许的双手割下,伪造现场。之后从许的家中搜走金戒指1枚,手机充电器1个逃离现场。 另据查明,自2001年3月至2003年5月间,楚杰在新乡市向阳路、和平路、开发区等处,采取尾随入户、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劫作案十余起并致一名被害人死亡,强奸妇女多人,抢夺作案两起,盗窃作案一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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