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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钱后暴力抗捕 变为抢劫罪
发布时间:2003-10-16 17:24:11
受“钓鱼”启发,三个小偷在楼顶用竹竿钓楼下居民装有钱财的裤子,得手后在逃跑过程中被警察拦住。其中一小偷逃跑中还将警察推下楼梯,造成该警察身体受伤。记者昨日获悉,芳村区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对其定罪量刑。
现年20岁的易小文经常和好友刘刚、“大毛”一起抱怨没钱花,想偷但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偷,三人苦思冥想,想出个主意———像钓鱼一样从楼顶钓下面住户挂在外面的衣物。经过考察地形,他们找到了一个适合作案的地点,芳村区茶窖镇南大街一居民楼,因为这里有些住户每晚睡觉时会将裤子搭在窗台上,里面很可能会装有钱物。选好地方后,他们于今年2月26日凌晨4时左右,带着手电筒、胶纸等作案工具窜到了一栋二层楼的楼顶。随后他们将竹竿和衣架绑在一起,将旁边一栋楼三楼的居民的裤子钓了过来,让他们惊喜的是他们钓了一条“大鱼”,裤子里装有人民币3783.5元还有身份证等证件。 就当他们下楼梯逃跑时,碰见了在下面发现了他们的两名警察,易小文急中生“暴”,将其中一名警察推下楼梯,致使该警察头部软组织挫伤,后经过法医鉴定,属轻微伤。但他们没跑多远,就被迅速赶来的警察人脏并获。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易小文的辩护人认为其行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抢劫罪,但法院认为,易小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产后,在逃跑过程中,采用暴力的手段抗拒抓捕,致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其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因考虑到易小文是初犯,而且在被捕后认罪态度尚好,也积极的缴纳了罚金,因此酌情从轻对其处罚,最终判处易小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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